从离婚权看民国时期城市平民妇女地位--基于案例档案的一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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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露. 从离婚权看民国时期城市平民妇女地位--基于案例档案的一种分析[J]. 兰州商学院学报, 2003, 19(4): 1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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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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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浙江,杭州,31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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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以杭州市档案馆馆藏的民国二十二年到二十四年,杭县地方法院有关婚姻家庭纠纷的民事案例为基本材料,具体而动态地考察了城市平民妇女离婚权的行使情况。本文认为,表面上她们已意识到并能利用新赋予的法律权利进行自我保护,然而经济保障始终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与核心问题。因此,真正的由整个社会所给予她们的权利和地位仍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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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国 城市平民妇女 离婚 权利 地位 |
文章编号: | 1004-5465(2003)04-120-04 |
修稿时间: | 2003-04-06 |
Viewing the Common Female'''' Position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from the Right of Divorce --An Analysis Based on Case Fil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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