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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作者姓名:吴小芳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行政公益诉讼指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造成侵害或侵害危险时,法律允许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为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虽然我国目前行政公益诉讼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但通过知悉西方法治国家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和探讨我国法律制度,可知,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既有必要性、重要性,也有现实性。

关 键 词:行政主体  行政公益诉讼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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