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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贯彻《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试行)内容介绍
引用本文:王家晋.上海市贯彻《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试行)内容介绍[J].上海会计,1987(6).
作者姓名:王家晋
摘    要:1986年4月10日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以(1986)职改字第55号文转发了财政部《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本刊1986年第8期已将各级专业职务的基本条件作了介绍)。上海市财政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以上二个文件及上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上海市贯彻〈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试行)》。1987年3月24日,上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沪职改字(1987)第6号文正式批准转发。现将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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