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今年东北地区玉米收购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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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今年东北地区玉米收购工作的通知[J].中国粮食经济,2016(1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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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农业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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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国粮调〔2016〕210号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1号文件"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的要求,今年国家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对玉米收储制度进行改革,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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