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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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梅芳 李建文 冯君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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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5年1月起,内蒙古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共涉及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4700万亩、补偿资金2.35亿元。目前,内蒙古获得国家基金补偿的重点公益林面积占应补偿面积的2.81%。内蒙古有锡林郭勒、阿拉善、呼伦贝尔、通辽、赤峰等六个盟市纳入补偿范围,除了部分荒漠化及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重点公益林得到补偿外,所有江河源头、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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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公益林 内蒙古 制度 国家基金 补偿范围 呼伦贝尔 水土流失 锡林郭勒 荒漠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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