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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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颜红.论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J].魅力中国,2014(12):304-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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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颜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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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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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对于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对于国家的法治建设乃至和谐社会的建设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当前,我国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其实质是法律扶贫、扶弱,它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实现自己的法定权益,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既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同时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实现司法公正终极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需要,是保障弱势群体基本人权的重要举措。经过十几年发展,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取得成效,机构网络逐步健全,人员素质有所提高,较好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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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援助 公平 正义 立法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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