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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免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引用本文:林治国,卢华勇,等.废旧物资免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福建税务,2001(11):18-19.
作者姓名:林治国  卢华勇  
摘    要:今年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01]78号联合下发了《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一政策的出台,立即在基层税务机关中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因为在这一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隐患。下面,笔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以抛砖引玉。

关 键 词:废旧物资  回收利用  税收政策  免税  影响因素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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