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经济的发展,洗钱犯罪的猖獗,反洗钱已愈来愈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2003年3月1日,由中圜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已形成了以金融机构为前沿的反洗钱的基本构架,银行业反洗钱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04年修订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又将组织、领导金融业反洗钱的工作职责赋予了人民银行,使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但是实施情况,进展不尽人意,在反洗钱工作中出现不少新的洗钱动向和问题,值得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