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应当由业主来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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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盖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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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盖晓峰(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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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透过这个倍受争议的<导则>的字里行间,不难发现立法者的初衷在于建立一个新的物业管理模式: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直接领导下的业主有限自治.其运作方式是种标准的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领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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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主 监督 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主管部门 管理模式 委员会 《导则》 自上而下 运作方式 法律性质 领导 物业 立法 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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