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实施“六制” 规范农资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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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金科.赤峰实施“六制” 规范农资市场[J].工商行政管理,20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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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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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蒙古赤峰市工商部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始终把农资市场作为整治的重点,在重新确认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的基础上,建立并推行“六制”,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一是实行“信誉卡制”。农资产品经营户在销售产品时,实行一物一卡(化肥一袋一卡),信誉卡上注明经营者向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和产品有关说明,让农牧民对所购农资产品认得清楚、买得明白、用得放心。二是实行“承诺制”。经营者向社会做出不经销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假一赔十”的承诺,并在店内上墙公示,自觉接受执法部门、消费者以及社会的监督。三是实行进销商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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