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中办发〔2012〕14号文)。新《条例》将党政两大系统的公文处理法规合二为一,是我国当代公文法规建设进程中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对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规范公文运转程序,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配合新《条例》的宣传、贯彻与实施,进一步提高广大秘书工作者的公文处理水平,促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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