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冀工发2005]42号2005年10月24日为进一步落实《工会法》拨交工会经费的规定,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收缴,2003年底,省总工会和财政厅联合转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与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经过财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统一划拨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经费的收缴,缓解了市县工会经费紧张的状况,从物质上保障了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构建和谐河北,促进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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