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原罪”与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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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国庆,郑粉花.资本“原罪”与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J].企业研究,2012(20):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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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国庆 郑粉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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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北方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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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所讲的资本"原罪",本质上是指资本的剥削本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有其客观必然性。正确认识当代中国民营企业的"原罪"问题,必须把生产力标准、法律标准、道德标准和政治标准统一起来。民营企业家应勇敢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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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本 原罪 民营企业家 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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