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德国的会计法及其对完善我国会计法的启示
引用本文:项平.德国的会计法及其对完善我国会计法的启示[J].财会通讯,2004(11).
作者姓名:项平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摘    要:一、德国会计法的特点 1、法律机构分工明确。德国会计法根据立法人的不同分为多个等级。财务会计法方面的《商法》、《有限责任公司法》和《股份公司法》以及税务会计方面的《所得税法》、《公司所得税法》等税法由联邦司法部制定,属于法律的狭义范畴。而属于广义法律范畴的会计制度由法律授权的国家财税局制定(德国的财政部与税务局为一个机构)。财税局还颁布用于指导经济法律的各种指南,主要用于指导财税局公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