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农民减负八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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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春艳 邱长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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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兴国县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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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西省兴国县去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县农民人均减负率达到43.9%,做到了“家家得实惠,人人减负担”。为了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去年下学期以来,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即农村小学每生每学年仅收190元,初中每生每学生310元,分别比以前降低了81元和83元。仅此一项,全县10.2万中小学生家长一年少掏了800余万元,平均每家减负近百元。(作者单位:江西兴国县委宣传部)兴国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农民减负八百万@韩春艳$江西兴国县委宣传部@邱长福$江西兴国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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