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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两项反倾销税征收期限经申请可以适当延长
摘    要: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称,2003年对韩国聚酯切片、涤纶短纤维进口实施的反倾销税现已接近到期,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在相关反倾销措施终止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可使该反倾销期限适当延长。

关 键 词:反倾销税 商务部 期限 征收 涤纶短纤维 聚酯切片 自然人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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