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房改资金流失问题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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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文辉
,新国.治理房改资金流失问题刻不容缓[J].湖南经济,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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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辉 新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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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我国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商品化,已为各地集聚到了一笔可观的房改资金.这为推动城镇住房建设的发展,使广大城镇居民安居乐业,找到了一条可喜的新路.然而,目前一些地方挤占、挪用房改资金的问题十分严重,使房改资金专款不能专用,严重制约了城镇住房建设.据某市的调查统计,1993年至1994年上半年,被挤占挪用的房改资金达1.6亿元,占全部房改资金的42%.有的地方用房改资金来支付教师和职工的工资;有的用来上解税款,有的用来兑现“白条”,有的地方把房改资金投向利润丰厚的商业流通领域,有的用来购买小轿车,更有甚者把房改资金抽到沿海地区炒地皮.1993年,有家专业银行房产信贷部,投向沿海炒地皮的资金就达3200万元,占该部房改资金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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