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牵制”促稽核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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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阳君.以“四个牵制”促稽核保障[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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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阳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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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省澄迈县信用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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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施组织牵制健全稽核队伍为了促进信用社安全、合法、高效营运,迅速查处和防范经济案件,海南省澄迈县联社从基层选拔专(兼)职稽核员22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1人、初级技术职称的4人、大中专文化的5人。在对稽核员采取培训提高的同时,有计划地集中稽核力量对全县各信用社的经营成果分季度进行重点稽核,分类列队找出严重影响信用社经营效益的主要因素,制定防范和化解高风险信用社的主要措施,督促各有关业务部门采取相应的化解措施和处置办法,定期进行追踪稽核指导,以防范风险尤其是防止到期债务不能支付的问题,确保农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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