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所有权以外其他民事权利的时效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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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万忠.人身权、所有权以外其他民事权利的时效取得[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6(8):9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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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万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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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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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取得时效的适用范围在学界争议较大,以致影响到取得时效在民法中的定位。运用比较分析法,对人身权、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民事权利逐一讨论,结论表明,取得时效主要适用于所有权、农村土地经营权、地役权和相邻权的时效取得。我国应将取得时效规定在《物权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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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取得时效 要件 民事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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