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发生新拖欠 还清旧账须条件——遵义铁合金厂、遵义钛厂拖欠电费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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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嵩.不再发生新拖欠 还清旧账须条件——遵义铁合金厂、遵义钛厂拖欠电费的调查[J].经济工作月刊,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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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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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遵义铁合金厂和遵义钛厂在全国冶金行业都是有名的企业,曾经有过辉煌的经历,对遵义地区和贵州省的贡献更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几年时间里,由于多种原因,企业掉进了亏损企业的行列,生产经营遇到不少困难。 记者在这两家企业了解到,到1995年年底,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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