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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发生新拖欠 还清旧账须条件——遵义铁合金厂、遵义钛厂拖欠电费的调查
引用本文:吴嵩.不再发生新拖欠 还清旧账须条件——遵义铁合金厂、遵义钛厂拖欠电费的调查[J].经济工作月刊,1996(1).
作者姓名:吴嵩
摘    要:遵义铁合金厂和遵义钛厂在全国冶金行业都是有名的企业,曾经有过辉煌的经历,对遵义地区和贵州省的贡献更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几年时间里,由于多种原因,企业掉进了亏损企业的行列,生产经营遇到不少困难。 记者在这两家企业了解到,到1995年年底,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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