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无形资产减值转回处理的思考
作者单位:西华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以下简称《解答四》)规定,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当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部分消失,并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的,企业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