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的《报废汽车再生法》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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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廷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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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是一个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全国拥有汽车约7100万辆,每年约有500万辆汽车报废。其中约100万辆经修复后出口或在国内利用外,约有400万辆进行拆解和利用。多年来他们一直对废车进行无偿回收后,经对75%左右的有用物资再利用,其余的25%的汽车粉碎屑则作为垃圾进行填埋处理。但是1990年在香川县半岛发现非法丢弃的汽车粉碎屑中有高浓度铅以后,为防止含铅废渣对地下水源的污染,日本规定从1996年4月1日起汽车粉碎屑由原来的一般的稳定型填埋场处理改由底部具有隔水层的管理型填埋场处理,但由于填埋费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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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报废汽车再生法 日本 报废汽车再利用规范 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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