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南京市出台《南京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作者单位: 
摘    要:犤本刊讯犦近日,南京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南京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该法规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出台的《办法》共31条,针对南京的实际,对市域范围内危险废物的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医院临床废物和废电池这两类危险废物作了重点规范。明确规定医院临床废物应当集中焚烧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敷料的回收利用。如回收利用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敷料的,除限期改正外,还将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的,将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如违反规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