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虽然我国社会的诚信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离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的要求还相距甚远.社会诚信的缺失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每年因为"诚信缺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合同欺诈、欠债不还、假冒伪劣产品等)达5855亿元人民币,相当于我国GDP的1/14.仅仅假冒伪劣一项造成的损失,在1300亿元以上,国家每年因此损失税收250亿元.还有合同欺诈、信贷信用等等,每年都会给国家和市场主体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市场交易缺乏信用保证,每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0%~20%为无效成本,有很大部分国民劳动是无效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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