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商所办案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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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健珩,孙晓玲.规范工商所办案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1(11):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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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健珩 孙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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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滁州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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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地工商所的布局、规模、人员数量、人员素质、硬件设施及辖区内的经济特点等方面的差异较大。因此,在强化工商所职能的过程中切忌“一刀切”,更不能把办案权一放了之,而是要做到“三看”:一看工商所综合素质、二看案件难易程度、三看案值大小,做到有针对性地下放办案权。总之,要在逐步改善办案条件、提高办案人员素质的过程中,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工商所办案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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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商所 办案职能 办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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