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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部分地勘单位实行股份制
引用本文:魏儒颖,张大伟.试论部分地勘单位实行股份制[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989(4):27-30,12.
作者姓名:魏儒颖  张大伟
作者单位:吉林省地质矿产局,吉林省地质矿产局
摘    要:本文认为地勘单位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而不承担找矿的自然风险可以推行股份制,并就地勘单位及其附属企业实行股份制的意义,可行性和办法作了论述。

关 键 词:地质勘探  企业  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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