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专业户、企事业单位)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一种组织。它在体现农民的主导作用和创造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获得了很快的发展。据浙江省农业厅统计,到2000年底,全省农村共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667家,吸纳社员、会员20.18万人,约占全省农户的1.9%,平均每个合作经济组织大约有76个会员;资产5.21亿元,平均每个组织有19.52万元。经营服务总收入为27.55亿元,平均每个组织103.31万元;总的纯收益为2.42亿元,平均每个组织9.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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