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不该"旁落"的滩涂使用权
引用本文:黄晏铭.不该"旁落"的滩涂使用权[J].农村工作通讯,2004(3):50-51.
作者姓名:黄晏铭
摘    要:福建东部罗源湾的滩涂围垦后,在近几年成为当地人眼中的“海上金矿”。可这里有很大一部分滩涂,在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当地政府已依法确定给巽(音同“讯”)屿村长期使用,1984年再次登记注册了四至。而今,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不仅砍掉村民们养殖在该滩涂中的水产品,就连在投标中的村民们拥的有合法权益也让镇里一并抹杀。

关 键 词:福建  罗源县  滩涂使用权  养殖业  土地征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