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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醉酒者的义务
摘    要:案例1:朋友醉酒 朱某与罗某、宋某、乔某四人相约聚会.四人在罗某家喝了两箱啤酒后,又去某KTV唱歌,期间喝了750ML芝华士(洋酒)兑绿茶,朱某多次表示不胜酒力,但其他三人依旧劝酒助兴,一直喝到凌晨2点,朱某才离开,其余三人仍留在KTV喝酒.朱某独自行至距家500米处的花园处醉倒路边,第二天被人发现时已经猝死.朱某家人遂将罗某、宋某、乔某诉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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