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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的分配
摘    要:决定判决结果最主要的因素是法律事实,而法律事实能否成立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充足的证据对事实予以佐证案例一:“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2011年11月23日,张凯与青春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张凯向青春公司发放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1年11月23日至2012年2月22日,利息为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因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张凯将青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青春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青春公司答辩称,张凯实际交付的借款仅有1447.5万元,并非1500万元.张凯称,剩余52.5万元是以现金方式交付青春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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