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职年龄不能“层层递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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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仲祖文.干部任职年龄不能“层层递减”[J].当代陕西,2008(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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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仲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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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干部工作中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一些地方在领导班子配备中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比如,有的地方在换届中规定,党政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市级不超过45岁,县级不超过40岁,乡镇不超过35岁;有的规定,干部年满40岁不再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年满35岁不再提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有的要求,新进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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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平均年龄 干部工作 层递 任职 党政领导班子 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职务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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