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近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为发挥资源税调节生产、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合理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的计征方法由原来的“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即按照应纳税资源产品的销售收入乘以规定的比例税率计征;税率定为销售额的5—10%。为进一步理顺焦煤和稀土这两种重要稀缺资源产品的价税关系,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功能,促进其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遏制过度开采和资源浪费,将焦煤和稀土矿分别在煤炭资源和有色金属原矿资源中单列,并相应提高了税额标准。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将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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