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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合作的主要任务和实现途径
引用本文:林琪梅,张薇.“十二五”时期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合作的主要任务和实现途径[J].中国经贸导刊,2011(19):39-40.
作者姓名:林琪梅  张薇
作者单位: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区域办;
摘    要:一、闽粤赣13市协作区区域合作的主要机制及做法 闽西南、粤东、赣东南经济协作区(简称“闽粤赣13市协作区”)包括福建省的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三明市,广东省的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梅州市和江西省的赣州市、鹰潭市、抚州市。闽粤赣13市协作区作为海峡西岸的南翼组成部分,自1994年创建以来,迄今召开了15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已走过3个“五年”的发展历程。

关 键 词:区域合作  “十二五”  经济协作区  海峡西岸  党政领导  厦门市  福建省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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