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行应加强对无记名国债兑付工作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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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单炳杰.基层人行应加强对无记名国债兑付工作的监管[J].吉林金融研究,2009(3):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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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炳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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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长春13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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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银行作为国债管理和监管部门,在规范国债运行秩序,维护投资人权益,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部分基层行发行库被撤销、缺乏制约机制等因素,给无记名国债兑付带来一定问题,影响了国债信誉和投资者利益。基层人行如何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无记名国债的管理,是当前值得深人研究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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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记名国债 监管部门 基层人行 兑付工作 国债管理 投资人权益 投资者利益 人民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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