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200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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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资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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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04年1月起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下发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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