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经贸委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黄金制品零售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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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推进黄金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黄金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促进黄金制品零售市场健康发展,现就黄金制品零售市场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改革黄金制品零售管理审批制,取消黄金制品零售业务许可证管理制度,实行核准制。二、经营黄金制品(包括K金制品)零售(专营、兼营)业务的单位,应经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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