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野下的法制副主任制度创新管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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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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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4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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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机制、构建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以更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已是时人所议所需。我国南部某省 A 市首创“法制副主任”制度加强基层治理,生成了颇具创新性的基层法治之“地方模式”,实现了基层社会从管理到治理、从善政到善治的进一步转换。制度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制度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嵌入了村居自治;制度凸显了软法治理机制;制度蕴涵了现代契约理念和契约精神;制度创新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样式,提升了基层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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