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达赖集团的暴力实质
作者姓名:李民政  王晓莉  李茜
作者单位:河南俪睿法律咨询与高校法学教育研究院,河南,郑州,450015
摘    要:达赖集团,是指披着宗教外表,搞"藏独"分裂祖国,背叛逃逸,在中国境外招摇撞骗,诋毁中国蒙骗了许多不明真相的国际人士,经过几十年的集聚发动打、砸、抢、烧、杀,冲击我国驻外使领馆暴行,扰乱了祖国和谐和友好邻邦国家、驻外使领馆所在国治安的暴力集团.严格的说,达赖集团是分裂国家,制造藏独的暴力恐怖集团,在这个集团中,达赖自然为"藏独"恐怖集团的总头目.2008年3月,达赖集团的行为,足以认定其性质是违反我国宪法和刑法的分裂国家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武装叛乱、暴乱犯罪,叛逃、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组织、领导、参与恐怖组织犯罪.是我们打击、谴责的行为.我们必须坚持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事务纯属中国内部事务,任何国家不得干涉我国内政.

关 键 词:达赖集团  分裂祖国  暴力犯罪  恐怖性质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