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达赖集团的暴力实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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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民政 王晓莉 李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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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俪睿法律咨询与高校法学教育研究院,河南,郑州,45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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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达赖集团,是指披着宗教外表,搞"藏独"分裂祖国,背叛逃逸,在中国境外招摇撞骗,诋毁中国蒙骗了许多不明真相的国际人士,经过几十年的集聚发动打、砸、抢、烧、杀,冲击我国驻外使领馆暴行,扰乱了祖国和谐和友好邻邦国家、驻外使领馆所在国治安的暴力集团.严格的说,达赖集团是分裂国家,制造藏独的暴力恐怖集团,在这个集团中,达赖自然为"藏独"恐怖集团的总头目.2008年3月,达赖集团的行为,足以认定其性质是违反我国宪法和刑法的分裂国家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武装叛乱、暴乱犯罪,叛逃、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组织、领导、参与恐怖组织犯罪.是我们打击、谴责的行为.我们必须坚持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事务纯属中国内部事务,任何国家不得干涉我国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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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达赖集团 分裂祖国 暴力犯罪 恐怖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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