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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发我国排污权制度的活力从哪入手?
引用本文:李利军,刘增强,裴建国,李志勇.焕发我国排污权制度的活力从哪入手?[J].环境经济,2013(7):29-31.
作者姓名:李利军  刘增强  裴建国  李志勇
作者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经管学院;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河北省沙河市环境保护局
摘    要:环境补偿是增加排污权供应的根本途径,也是排污权增加和经济发展同时兼顾的优质举措,其实质是实现物质和能量从经济系统到环境系统对等性、补偿性转移,维持两个系统之间物质和能量的合理双向流动。2007年12月以来,财政部、环保部已批复江苏等11个省(市、自治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山东临沂等多个地方自主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作为制度的创新,排污权试点工作中也必然遇到这样那样的困扰和问题。笔者调查发现,有价无市、缺乏二次交

关 键 词:初始排污权  环境补偿  环境容量  排污权有偿使用  根本途径  环境系统  补偿性  经济系统  制度发展  排污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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