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虚假宣传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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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德煌.一起虚假宣传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J].工商行政管理,2009(12):6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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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德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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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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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城厢区新光电影院对当事人许某举行“中国成都华德生物工程研究所健康中国美好人生专题”报告会的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许某在会场利用投影仪手提电脑等设备宣传“卵磷脂软胶囊”等保健食品对人体疾病的治疗效果,并在报告会现场和报告会后对卵磷脂软胶囊和虫草菌丝体洋参片等物品进行销售,同时另一组执法人员在莆田市城厢区原交通局套房内对当事人许某的另一销售场所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大批未销售的“虫草菌丝体洋参片”“卵磷脂软胶囊”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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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适用问题 虚假宣传 案件 执法人员 报告会 当事人 城厢区 卵磷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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