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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辨析
引用本文:李留霖.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辨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7(8):86-87.
作者姓名:李留霖
作者单位:湛江行政学院,广东,湛江,524032
摘    要:认定不动产善意取得,在主观要件上,以"受让时"为准据时点,对受让人实行"推定善意"规则,不要求原权利人具有可归责性;在交易要件上,以"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为标准,将事实行为、无效合同和无偿取得不动产的情形排除在外;在公示要件上,以登记为原则,以占有为例外。

关 键 词:物权  不动产  善意取得  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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