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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摘    要:关于农药运输的通知 3月27日,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农药运输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凡危险性低于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农药条目包装类别Ⅲ标准的农药产品(含农药登记为低毒、微毒产品),按普通货物管理;

关 键 词:《危险货物品名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农药登记  法规  农药产品  国家标准  运输部  货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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