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地方快报
摘    要:西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市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据了解,该文件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此外,西安市还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收入标准作了相应的调整;

关 键 词:快报  房地产业发展  经济适用住房  财政补贴  商品住房  收入标准  购房款  西安市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