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企业在“营改增”前后出租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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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燕明.浅谈小企业在“营改增”前后出租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J].财经界(学术),20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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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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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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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前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征营业税,“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后企业出租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计征营业税,而出租固定资产中的有形动产则计征增值税。本文就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为背景,以“生产经营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业务”为例,对“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前后的账务处理进行分析和比较,从而加深读者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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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营改增 小企业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 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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