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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摘    要: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和地方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以下简称商品储备业务)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商品储备  税收政策  国家储备  财政部  业务发展  购销合同  政策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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