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利不宜颠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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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申庆敏.责权利不宜颠倒[J].农村金融研究,19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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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庆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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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银行保定地区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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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看了《农村金融研究》第二期(增刊)封底“关于‘权、责、利’的提法小议”以后,有点不同认识,提出来与笔者商榷。《小议》看来是以“权”为主,所以要放在首位,我看这样欠妥。我以为应以责为主,所以应把责放在前面。作为一个企业,首先明确的应该是责,然后以责定权,以责定利。责是基础,是任务,是目的。权是完成任务的保证之一。责利结合,能进一步调动职工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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