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实现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但在我们目前的行政处罚中,不同程度存在案件办结一了百了,对案件的执行和案后的规范不问不闻。这种“重办案、轻教育,重处罚、轻规范”的做法弱化了行政处罚应当收到的效果,也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甚至滋生了腐败。今年以来,我们湖北省宜都市工商局针对上述情况,强化行政处罚的后续监督,法制机构对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都要过问六个“是否”。一问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将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向执行结果监督延伸。执行是行政处罚的核心,得不到执行的行政处罚无异于一纸空文。我们按照处罚决定书下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