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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与社会保险的关系研究
引用本文:任海霞.中小企业与社会保险的关系研究[J].中国国情国力,2012(10):14-15.
作者姓名:任海霞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
基金项目:2012年度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内蒙古非正规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研究》
摘    要:中小企业在社会保险中的地位社会保险本位理论的演进经历了个人责任本位、雇主责任本位、社会共同责任本位三个阶段。个人责任本位是最原始阶段,在工业革命之前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随着西方国家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社会保险曾出现"雇主责任本位"的模式,即雇主对生产过程的安全负责,雇主也希望有充足和健康的劳动力供给。这种情况后来逐渐被"社会共同责任本位"所代替,即国家、企业和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观念为社会保险的基本观念。我国当前社会保险体制的建立也坚守社会共同责任本位的理念。在我国,最重要的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有社会成员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不难看出,在社会保险本位的演

关 键 词:中小企业发展  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  责任本位  社会保险费率  规模化发展  社会风险  雇主  雇员流动  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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