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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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国兴,李清云.村干部合法权益——不容侵犯[J].乡镇论坛,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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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兴 李清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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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龙游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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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干部合法权益受侵害日益严重,是农村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问题去年,我们在浙江西部的龙游县调查时发现,近三年来该县有28个乡镇发生过村干部合法权益被侵害,占乡镇总数的87.5%,共发生被侵害案件220起。其中:1987年发生51起,1988年发生79起,去年发生90起,呈上升趋势。在这些案件中,村干部及其家属被打的有33人;砍伐柑桔、黄桃、毛竹等2000多株,毁坏油菜、绿肥、桑树83亩,毒死家禽335只、家畜8头、鱼苗2万多尾;破坏水井2起;烧毁柴草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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