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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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利昌.试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J].农业经济,2005(9):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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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利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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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州,510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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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国家重点学科经费
200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基金(2004K057)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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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政府职能是国家地方行政机关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是地方机构改革的重点,这种转变主要是政府社会、经济职能的转变;其宗旨是使政府的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从过去的无所不管、政企不分、政社不分、政资不分,真正转变到制定和执行本地区宏观调控政策,进行本地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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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管理职能 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机构改革 宏观调控政策 基础设施建设 经济发展环境 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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